国有企业采购加速对接国际规则
经全国物流标准化委员会审查通过、国家标准委备案,自5月1日起,《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正式实施。该项标准是中国国有企业采购领域第一个推荐性行业标准,其发布实施将有效推动国企采购的规范化、专业化和国际化进程。
习近平主席曾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发表主旨演讲时承诺,在扩大开放方面,中国将主动扩大进口,加快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GPA)进程。
"《操作规范》在我国加快加入GPA进程的大背景下出台,是对国有企业采购和供应链管理的有益探索。"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公共采购分会会长蔡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指出,《操作规范》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在采购方式设计等方面借鉴兼顾了包括《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公共采购示范法》在内的国际通行采购规则,根据供应链管理的需要,明确了战略采购、多源直接采购、询比采购等体现国企采购特点的采购方式,提前对接国际规则。
国企采购既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也关系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更是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问题。一直以来,中国国有企业采购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开展,但这两部法律及配套细则没有全部覆盖国有企业的采购活动。因缺乏相关文件规范和具体的操作指引,国企采购在实际操作过程遇到了不少问题。如政府采购未提及但国企采购切实需要使用的采购方式如何操作;为提升市场竞争力,国企采购如何创新;如何让国企采购既高效又合规。
为呼应行业企业诉求,促进国企采购事业的健康发展,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基于供应链管理的专业性和与国际接轨的前瞻性考量,及时组织业内专家和相关企业成立课题组,起草编制了《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
中物联公共采购分会秘书长彭新良介绍,该标准由中物联公共采购分会组织立项,国家电网公司、招商局集团、中国建筑总公司、中航集团、中国银联、中国公共采购等28家研究机构和国有企业参与起草,历时一年多的调研、编制、征求意见等环节最终发布,是国有企业采购部门和业内专家共同努力的成果和智慧结晶。
该标准归纳了四大类9种企业常用、国际通用的采购方式,规定了国有企业采购的通用要求以及各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和程序规则、适用于国有企业在中国境内开展的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采购活动,是对现行法律法规的补充和完善。"同时,标准引入了供应商征信机制,并顺应技术进步和电子化采购的发展趋势,增加了电子化采购的内容,将供应资源库、专家库和电子采购平台建设列为企业采购的重要基础工程。
中物联副会长、公共采购专家委员会主任程远忠表示,《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填补了国有企业采购相关行业标准缺失的空白,为国有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供了参照和依据,为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就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进行部门立法奠定了基础,将推动行业供应链更高质量的发展。
据介绍,标准实施后,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将结合国有企业的实践情况,对标准内容进行修订和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