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要加强对高校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前言
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既需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同时也需要加强软硬件设施建设,为教学活动创造更加科学、先进的环境,因而离不开物资采购和基建招投标工作。近年来,我国高校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条例的规定,依托国家财政拨款的高校教育科研采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甚至对高校教育工作的正常运行造成了影响,因而需要加强改进和完善,从而推动高校教育事业更加深入、健康地发展。
一、当前高校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采购与招投标立法不够健全
作为政府采购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采购与招投标必然要受到《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的法律规制,以确保高校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的依法、严格、规范。然而,由于法律自身具有宏观性和滞后性,高校在进行具体的物资采购与基建招标投标时往往缺少执行要求和操作细节,实际采购过程中容易造成违规操作甚至违法操作。
例如《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特殊情况可以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但许多高校出于自身教育实践的客观需要,更多地采用非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使得例外情形变成了常态化操作,不利于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高校采购与招投标行为的监督与管理,容易滋生暗箱操作、指定采购、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2.采购与招投标机制不够完善
由于政府采购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通常在上一年年末就需要高校各院系申报预算,由学校汇总后上报教育厅、财政厅审批拨款,预算申报与下拨周期过长。这种先预算后采购的方式虽然可以实现对高校政府采购与招投标活动的有效控制,但容易引发供需之间的矛盾。
一方面,高校院系部门存在本位主义思想,在申请采购预算时往往秉持着“多多益善”的策略,导致高校政府采购预算整体超标;而另一方面,高校和政府财政部门掌控着采购的审批权和决定权,对于超额的采购需求没有进行统筹考量,而是直接进行相应的削减,导致部分急需采购项目得不到满足。机制的不完善,造成“预算超标――采购申请削减――采购需求不满足――新一年增报预算”的恶性循环,影响了高校采购与招投标活动的有序进行。
3.采购与招投标方式较为僵化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及高校的采购实践,采购与招投标的方式主要包括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方式。其中,集中采购需要由财政部门进行统一办理,流程制度较为完善,能够对大宗采购进行严格管理,但采购流程的复杂性和烦琐性导致采购耗时非常长,采购效率非常低,从而影响了教学科研一线师生的及时使用。
如有的高校在年初时申请修建游泳场馆,直至年底才招投标到位,导致当年的游泳课程无法按期举行。而分散采购则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在启动时间和审批时间上较为自由,但对于采购的金额与数量有着严格的限制,并且在管理上容易松懈,在采购过程中难以把控。
4.采购与招投标能力良莠不齐
高校的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通常都有专门的部门、专门的人员负责,虽然在财务、金融等方面有着较高的专业性,但一般都不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对于采购物资的性能、功用等缺乏足够的认知。特别是针对政府采购这一关键部门、关键岗位,许多高校都明确规定不能由固定人员长期担任,导致岗位人才流动性强,部分采购人员对于采购知识了解不多、经验不足,从而影响了采购与招投标的质量和效果。
例如,有的高校在采购计算机等设备时,没有区分网络信息专业、理工科专业、文科专业等教学活动对于硬件设施的具体需求,导致集中采购的计算机性价比不高,造成部分文科院系的计算机性能浪费、价格虚高,而计算机专业和有制图需求院系的计算机性能无法支持相应的教学软件,难以满足教学需求。
二、高校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的对策建议
1.建立并不断健全高校政府采购的立法和管理体系
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工作,首先需要从宏观层面进行法律的规制与管理,为高校的采购提供法律和政策保障。
一是发挥政府采购部门规章与行业条例的立法补充作用。在现行《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的基础上,要制定更加贴合高校管理实际的采购与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和办法,对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的操作流程、具体细节进行细化,使高校的采购行为有章可循、有规可守。
二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完善的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信息平台和查询体系,对违反规定串通投标的企业和个人实行“信用围堵”,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使行业经营者自觉遵守招投标相关规定,减少违法行为的出现。
三是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对违规采购、暗箱操作、串通投标等行为,要采取行政、民事甚至刑事等惩罚措施,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尤其是在财产处罚方面,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使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得不偿失,降低铤而走险的投机心理,加强行业监管,净化行业环境。
四是加大对举报不法行为的奖励。在高校政府采购、招投标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被查证属实、并收取违规单位和个人的惩罚金后,高额奖励举报人,使行业经营者能够互相监督,确保行业有序竞争。
2.加强对高校政府采购的专业化管理和队伍建设
针对高校政府采购专业化需求高、采购部门与人员能力不足的问题,应当从队伍建设与管理方面着手,加强高校采购的专业化管理,培养一批既懂业务知识、又有采购能力的专门人才,提升采购队伍的综合素质。
一方面,要采取集中培训和轮岗练兵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期对采购人员进行采购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提高采购人员的职业水平,适时将采购人员安排到教育一线从事辅导员或者教授助理等辅助工作,学习和了解相关专业知识,从而在采购时能够选择更加具有针对性的物资和设备。
另一方面,要加强采购队伍的梯队建设,保证采购人员的老、中、青梯次化,在人员变动时确保有足够的人才体系予以支撑,确保采购工作不受影响。特别是要对采购队伍定期进行民意调查和考核评审,由采购部门、上级监管部门以及相关院系组成考核组,在征求广大教育工作者对于采购质效意见的基础上,对一段时间内的采购活动及成效进行考核评价,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从而不断促进高校政府采购活动的良性发展。
3.提高高校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针对高校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的工作特点,结合当前信息化技术发展的现实水平,有必要开发一套信息化管理系统,为高校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提供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
一是模块化设计,将高校政府采购流程细分为预算审批、采购执行、评价反馈和监督管理四个模块,每个模块承担着高校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的不同环节、不同职能,由相应的管理部门负责,使采购流程更加科学合理、组织严密。
二是留痕化管理,所有高校采购项目均在信息化管理系统上进行操作,从教育一线院系的初端直到采购决策的终端,每一个环节的审批、每一个负责人的操作均在系统上留下相应的痕迹,确保采购申请、审批、办理、发放、管理等责任到人。
三是多元化监管,高校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的信息查询权限均向上级和本级监督管理部门开放,使采购的关键环节、重点部位实现全程、实时监控,提高高校防腐拒变能力。此外,单一项目的采购全流程向申请部门公开,通过评价反馈程序进行相应的工作评价,使采购方与使用方互相监督、实现共赢,确保采购的物资符合物美价廉的要求。
结语
总体而言,政府采购是行政事业单位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质效的重要助力,也是防治腐败的重要领域,规范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对于高校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是高等院校保持风清气正优良氛围的重要环节。因此,必须要加强对高校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使其在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为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来源:嘿哥财经
